职业教育
基础教育
国际教育
继续教育
教研师资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河北省 | 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120工程”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2020-12-17 15:07:34 · 1056 {{OKTimes}} ·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的通知》有关部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全面提升“120工程”项目建设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发展水平,更好地满足河北省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动态管理机制。

围绕河北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点任务, 以推进20所精品学校、90所名牌学校、10所特色学校动态管理为核心 ,通过信息平台管理掌握项目学校发展情况,通过年度绩效评价认定项目学校建设效果,通过经费调整激发项目学校争先动力,通过项目学校调整确保建设质量,推动项目学校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学校综合能力。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遴选项目学校,统筹指导项目学校建设和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导、年度检查、成果宣传等。省教育厅牵头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按隶属关系组织学校编写、审核项目学校建设任务书,经省财政厅会签后实施。

各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以下简称市级管理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所属项目学校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向省级管理部门报送所属项目学校建设任务书、年度建设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

省级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建立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动态管理信息平台,为动态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监控数据包括两部分:
第一类是学校基本信息数据,包括政府重视情况、基本办学条件、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信息化建设、国际合作、校企合作、办学效益、学生发展等10类信息;
第二类是项目建设信息数据,包括任务内容、绩效目标、预算投入、实际投入、任务进展、成果情况、辐射带动、佐证材料等8类数据。

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 将学校相关数据填报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形成绩效监控数据库。凡未按要求填报动态管理信息平台的项目学校,视为不接受绩效评价,省级管理部门将取消相应经费补助;未填报动态管理信息平台的其他中职学校,不得递补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序列。

按照“优胜劣汰、动态调整”原则,建立“优上劣下、优进劣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省级管理部门依据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项目学校的排序、档次及补助额度。凡淘汰出项目建设序列的学校,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年度绩效评价一次不合格的精品学校 ,给予黄牌警告、经费支持额度减少20%;两次不合格的学校淘汰出项目建设序列,空缺指标根据名牌学校绩效评价结果择优递补。

年度绩效评价一次不合格的名牌学校 ,第一、第二档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并降级为下一档,第三档学校给予黄牌警告、经费支持减少20%;两次不合格的学校淘汰出项目建设序列,空缺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由下一档项目建设学校和项目建设序列之外的学校择优递补。年度绩效评价特别优秀的名牌学校,经专家组推荐、省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可进入精品学校建设序列。

年度绩效评价一次不合格的特色学校 ,给予黄牌警告、经费支持额度减少20%,两次不合格的淘汰出项目建设序列;空缺指标由项目建设序列之外的学校择优递补。

省级财政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年度项目学校财政补助总额,按照精品、名牌(分三个档次)、特色三类项目学校,兼顾特殊困难学校,分类核定每一档次项目学校基础支持资金额度,同一档次项目学校支持资金额度相同。省级财政使用职业教育综合补助经费,根据学校办学绩效和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结果,以及承担任务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承担任务主要包括:国家和省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教师信息化大赛、省级试点任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等。

点赞 {{OKTimes}}
点赞 {{OKTimes}}
职业教育 双优计划
{{ articleCollection.ShowTitle }} 了解更多 >>
·{{articleCollection2.Title}}
上一篇:浙江省 | “双高计划”及“双优计划”建设学校及专业名单一览
下一篇:浙江省 | 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及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 catalogue.Title }}
了解更多 >>
{{ articleItem.Title }}

{{ articleItem.CreateTime }}